一、复试名单
申请编号 |
姓名 |
报考专业 |
专业能力测试 |
备注 |
2508491 |
陈天祥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自动控制原理(II) |
航空宇航信息与控制 |
2509048 |
王辰 |
机械 |
航空航天力学基础 |
飞行器设计 |
2509260 |
魏佳庆 |
机械 |
航空航天力学基础 |
飞行器设计 |
2509320 |
王俊杰 |
机械 |
航空航天力学基础 |
飞行器设计 |
2509657 |
许瑞钦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自动控制原理(II) |
航空宇航信息与控制 |
2510148 |
石林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航空航天力学基础 |
飞行器设计 |
2510279 |
曹旭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航空航天力学基础 |
飞行器设计 |
2510547 |
徐英瀚 |
机械 |
自动控制原理(II) |
航空宇航信息与控制 |
2510909 |
苗熙睿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自动控制原理(II) |
航空宇航信息与控制 |
2511260 |
肖辰祥 |
机械 |
航空航天力学基础 |
飞行器设计 |
2511406 |
李域邦 |
机械 |
航空航天力学基础 |
飞行器设计 |
2511830 |
刘一帆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工程热力学 |
飞行器动力系统 |
2511841 |
李博健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工程热力学 |
飞行器动力系统 |
2511904 |
李相君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自动控制原理(II) |
航空宇航信息与控制 |
2511949 |
徐敬权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工程热力学 |
飞行器动力系统 |
2511957 |
刘翼德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自动控制原理(II) |
航空宇航信息与控制 |
2512087 |
王国强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航空航天力学基础 |
临近空间系统与设计 |
注:考生复试名单按照申请编号进行排序。
二、考生需携带提交资料
1、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由报名系统导出)
2、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复印件一份,携带原件,需验证原件),学籍认证报告(原件一份)
3、非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携带原件,需验证原件),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需验证原件)
5、个人简历(复印件6份)
6、 硕士和本科成绩单(复印件6份,一份带有红章原件,需验证原件)
7、相关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复印件6份,携带原件,需验证原件)
8、在学期间学术成果或荣誉证书等(如有,则复印件6份,现场展示电子原件即可,建议不要携带原件,如携带原件,请注意保管不要遗失)
1-4项为资格审查材料准备一套,5-8项为面试考核材料按5-8顺序整理为6套。
请注意保管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等原件。
考生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准确,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三、复试流程
1、资格审查:
时间:2025年5月13日,上午8:20-8:40
地点: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航空航天学院A229
2、专业测试(满分100分):
时间:2025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
地点: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航空航天学院A229
3、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时间:2025年5月13日,13:00开始
地点: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航空航天学院A348、A413、A442
注意:请带好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分组进行,具体分组及面试顺序资格审查后查看。
主要考核:
(1)考生的专业基础与知识结构;
(2)综合考察考生的科研兴趣与能力、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外语水平与应用能力、以及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个人品性、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
4、导师评价(满分100分):
导师针对考生提交的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进行评价。
四、录取原则
1、按照学科和所报考导师的考生的综合考核(满分为300分:专业测试100分,综合面试100分,导师组评价100分)总成绩进行排序。
2、综合考核总成绩在180分以下(不含180分)者、单科60分以及(不含60分)为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报考同一导师的所有考生,依据三科目(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导师评价)的总分,按照导师本年度博士生招生指标从高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分数相同情况下,以综合面试分数高者录取。
4、综合复试后,将在学院网站和研究生院招生网公示拟录取者名单。
5、通过复试的考生,因受导师招生指标等情况限制而不能录取的,可以允许其在相同研究方向选择其他导师进行调剂录取。
6、政审或体检(所有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7、拟录取名单公示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根据复试总分排序依次递补录取。 如第二批报名截止前第一批拟录取考生放弃继续攻读博士,名额自动纳入第二批招生中。如第二批复试结束后拟录取考生放弃继续攻读博士,根据第一批和第二批复试考生情况综合评价递补录取。
五、咨询联系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航空航天学院空天大楼A212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34206631
邮箱:sjtu41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