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
2011级空天院硕士盲审、答辩规定
发布时间:2013-12-25 

       根据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系统流程要求,学生申请学位前,需通过论文重复率检测;论文盲审;论文答辩。

按照学位办的要求,原则上在抽取盲审前 ,需要达到的基本条件为:

1、完成培养计划中的全部课程学习并成绩合格。

2、完成课程总学分和学位课程不低于学校最低培养要求,且学位课平均级点不低于2.00,学位论文进展顺利。

3、学术论文:在学校规定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或录用)一篇与学位论文主要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发明专利(公开以后且姓名排名符合学校规定)。

4、论文重复率:去除本人不高于10%。


申请盲审,提交材料清单:

1、小论文:发表(论文首页+刊物目录页);录用(录用通知复印件(验原件)+小论文打印稿);

2、论文重复率结果,网站截图打印件;

3、大论文(无需装订)

4、航空航天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答辩审批表(2011级)。(导师、院内学科负责人签字后)

 

       在盲审申请前,需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材料到教务办。形式审查后,提交学院学科负责人&学院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盲审。盲审后进行答辩,抽中盲审的同学可先进行答辩,根据盲审结果反馈意见及答辩结果,决定是否申请学位。

 

2011级空天院硕士盲审、答辩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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