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航空航天学院接收2021级强基计划本科生转段直升博士研究生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7 

 

一、申请条件

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强基计划学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高,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好,动手能力强的优秀强基计划本科毕业生;被推荐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未因违反学业诚信行为受到过记过(含)以上处分、两次(含)以上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且无其他尚未解除的校纪校规处分,未受过退学警告;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被推荐学生必须修完前三学年执行计划中的课程(五年制专业学生必须修完前四学年执行计划中的课程);且在学习期间仅允许一门次课程(不包括辅修课程、通识核心类模块课程、交叉模块课程及个性化模块课程)有不及格记录,但执行计划中的课程必须在前三学年(五年制专业学生在前四学年)中已重修通过或参加重修免修考通过。

3、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须不低于425分(或托福成绩不低于90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6.0分)。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科研创新潜质和较强的专业素质能力。

 

报名之前,请遵循上海交通大学关于2025年强基计划转段招生的相关要求进行,我院以学校教务处提供的符合转段基本条件的强基学生名单为准。

 

二、申请流程

1、申请人在报名前,请联系好导师。

2、4月11日-20日,学生通过交大调查问卷系统填报《2021级强基计划学生转段志愿》(报名链接:https://wj.sjtu.edu.cn/q/zgnA3i8U)(每位学生最多可填报2个转段志愿)。

3、初审材料

报名结束后,学生根据我院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我院对学生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学院招生专家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进行专家初审并确定复试名单。

初审材料清单:

(1)身份证复印件1份(携带原件,需验原件);

(2)学生证复印件1份(携带原件,需验原件);

(3)本人学籍认证报告1份,学信网在线验证并下载。

 通过初审,进入复试的学生,请准备以下材料在面试现场交给面试老师(6份):

(1)个人简历;

(2)在校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3)英语成绩单(CET6、TOEFL、IELTS)复印件加盖教务办公章;

(4)如已发表论文、专利及奖状、各类证书等材料。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知识考查,并重点考查推免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评估考生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综合状态,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进入复试的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考核由两部分构成:综合面试导师评价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学习动机和创新思维;

导师评价:导师(组)对考生的专业水平、从事科研能力和培养潜力等,进行个性化多元评价。

 

四、录取原则

1、满分200分:综合面试100分,导师评价100分。考生总分不低于120分,单科不低于60分;

2、意向导师具备博士招生资格,且具有2025年博士招生名额;

3、导师与学生双方达成共识,同意接收;

4、政审或体检(所有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注意:1-4项需同时满足。

 

五、志愿确认

2021级强基计划学生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及本人志趣,登录博士招生系统,在限定的转段衔接专业范围内,选择转段学院、转段专业及意向导师,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获奖情况等)。每位学生仅可确认报考一个学院、一个专业、一位导师。

 

六、拟录取

根据学生综合考核成绩及志愿确认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

 

七、学费与奖学金

1、学费标准请登录上海交通大学信息公开网gk.sjtu.edu.cn,点击“公开栏目-财务资产及收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查阅。

2、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参见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www.gs.sjtu.edu.cn)政务公开-工作手册-学生管理。

 

八、其他事项

1、有以下情况的,不再具有转段资格:

(1)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伪造证书或证明材料,一经查实,不论进行到哪个环节,一律取消转段资格;

(2)转段名额上报教育部前,资格复审时,未能满足转段基本条件;

(3)获得强基转段拟录取资格的学生,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如出现:1)不及格课程(不包括辅修课程、通识核心类模块课程、交叉模块课程及个性化模块课程)或未能通过毕业资格审核;2)有违法违纪、考试舞弊行为或受到校纪校规处分;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B-及以下;4)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将取消该生预录取资格。

 

2、如导师招生指标为联合培养基地招生指标等专项指标,拟录取的直博生需遵守相应培养要求执行。

 

九、监督检查

我院博士招生工作在学校的指导和监督下由航空航天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组负责。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航空航天学院A212教学管理办公室

电话:021-34206631

邮箱:sjtu41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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