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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交通大学航空航天学院“硕博连读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发布时间:2023-12-11 

一、复试名单

 

序号

申请编号

姓名

报考专业名称

1

2401798

张诗琰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2

2401784

胡杰辉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3

2400926

奕禧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4

2400945

孙宇聪

机械

5

2404891

盖文涛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6

2403120

王子健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7

2405417

李青洋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8

2404466

程凯

机械

 

二、考生需携带提交资料

1、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由报名系统导出)

2、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复印件一份,携带原件,需验证原件),学籍认证报告(原件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需验证原件)

4、个人简历(复印件6份)

5、 硕士和本科成绩单(复印件6份,一份带有红章原件,需验证原件)

6、相关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复印件6份,携带原件,需验证原件)

7、在学期间学术成果或荣誉证书等(如有,则复印件6份,现场展示电子原件即可,建议不要携带原件,如携带原件,请注意保管不要遗失)

1-3项为资格审查材料准备一套,4-7套为面试考核材料按4-7顺序整理为6套。

 

三、复试流程

1、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12月20日(周三)中午12:30-12:45

地点: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航空航天学院A212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时间:2023年12月20日(周三)13:00开始

地点: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航空航天学院A229、A348、A442

注意:请带好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分组进行,具体分组及面试顺序资格审查后查看。 

主要考核:

(1)考生的专业基础与知识结构;

(2)综合考察考生的科研兴趣与能力、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外语水  平与应用能力、以及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个人品性、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

 

3、导师评价(满分100分):

导师针对考生提交的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进行评价。

 

4、专业测试(满分100分)

博士资格考试笔试成绩折算。

 

四、录取原则

1、 按照学科和所报考导师的考生的综合考核(满分为300分:专业测试100分,综合面试100分,导师组评价100分)总成绩进行排序。

2、综合考核总成绩在180分以下(不含180分)者、单科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报考同一导师的所有考生,依据三科目(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导师评价)的总分,按照导师本年度博士生招生指标从高到低分依次录取。

4、 综合复试后,将在学院网站和研究生院招生网公示拟录取者名单。

5、通过复试的考生,因受导师招生指标等情况限制而不能录取的,可以允许其在相同研究方向选择其他导师进行调剂录取。

6、政审或体检(所有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7、 拟录取名单公示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根据复试总分排序依次递补录取。 如第二批报名截止前第一批拟录取考生放弃继续攻读博士,名额自动纳入第二批招生中。如第二批复试结束后拟录取考生放弃继续攻读博士,根据第一批和第二批复试考生情况综合评价决定。 

五、咨询联系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航空航天学院空天大楼A212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34206631

邮箱:sjtu413@163.com  

航空航天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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