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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航空航天学院2023级研究生第一次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及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08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包括 2023级中国籍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非在职生、援疆计划全日制定向非在职生、强军计划全日制定向培养研究生。其它定向培养或单考入学的研究生不参加本次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二、评定规则

      1、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二个等级标准:一等 12000 元/年;二等6000元/年。不符合院系学业奖学金评定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不能获得学业奖学金。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年评定,按月核算(以12个月/年计),根据当年在校有效月数累计奖励金额,于年底前一次性发放。

      3、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年级分别进行评定。2023级符合资助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人数30%一等和70%二等的比例核算并分别下达学业奖学金总额度。

      4、院系评定的学业奖学金总额不能超过学校下达的总额度,同时单个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三、名额分配

      学校按照空天院23级年级总人数(90人)的30%下达一等学业奖学金名额(27人),其余70%评为二等学业奖学金63人)。学院将年级总人数的5%(5人)的一等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给统考录取学生,将总人数的25%(22人)的一等奖学金名额分配给推荐免试录取的学生。对于推荐免试录取的学生,本校直升和外校直升的一等奖学金名额根据各自人数比例分配,具体到各系仍然按照此比例计算。所有数据按四舍五入计算,个别情况会根据学生成绩高低进行微调。具体如下表:

类别

一等学业奖学金

12000 元/年

二等学业奖学金

6000元/年

统考录取学生总人数58人

年级总人数的5%/统考录取总人数*各系统考录取人数

(*该公式统考录取人数不包括调剂学生)

其他统考学生

推荐免试录取学生人数32人

本校直升一等奖学金名额=(年级总人数的25%/推免总人数*本校直升人数)*各系本校直升人数/本校直升总人数

其他本校直升学生

外校直升一等奖学金名额=(年级总人数的25%/推免总人数*外校直升人数)*各系外校直升人数/外校直升总人数

其他外校直升学生

 

 

四、评定指标原则

      1、统考总成绩(初试+复试)成绩低于500分,推免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者不予评定一等奖学金;若满足上述分数要求的总人数小于应评定一等奖学金名额,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同类别(统考或推免)本专业方向内依次调剂。

      2、统考学生按照统考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排序,按照所报专业方向从高到低评审,如遇分数相同,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3、本校直升学生按照复试成绩排序,按照所报专业方向由高到低评审;如遇分数相同,则参考学积分排名。

      4、外校直升学生按照复试成绩排序,按照所报专业方向从高到低评审;如遇分数相同,则参考大学英语六级成绩。

 

五、发放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二个等级标准:一等 12000 元/年;二等 6000元/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年评定,按月核算(以12个月/年计),根据当年在校有效月数累计奖励金额,于年底前一次性发放。

 

六、其他

      本方案是2023级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方案,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方案待定,具体等待学校通知。

 

      附件: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名单

 

      学业奖助学金评定结果公示名单接受师生监督。

      公示期:2022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1-34206631

 

航空航天学院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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