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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航空航天学院2023年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发布时间:2023-05-22 

一、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085500)机械(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

招生指标:7名(1名为专项指标)

注:最终录取名额以学校研究生院批准为准。

 

二、复试内容和形式

1、考试形式:专业素质与能力笔试100分,综合面试100分,导师评价100分

2、考试时间:2023年5月28日

3、考试地点:上海交大闵行校区航空航天学院

3、考试内容:

(1)专业测试科目:航空航天力学基础或自动控制原理(II)或航空燃气轮机原理

(2)综合面试:考查考生知识背景、科研能力、外语应用能力和综合能力

(3)导师评价:导师针对考生提交的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进行评价

4、具体安排

5月28日 航空航天学院大楼 

时间

事项

地点

联络老师

08:45开始

资格审查

航空航天学院A212

孙嘉择

09:00-11:00

笔试

航空航天学院A229

李新

13:00-17:30

综合面试

航空航天学院A216

李新

 

三、考生需提交资料

1、考生报名登记表一份(原件1份,由报名系统导出)

2、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学位认证报告

4、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5、毕业院校正式成绩单一份(原件1份、复印件7份)

6、相关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7份、验原件)

7、个人简历7份(用于面试)

8、报考非全日制博士考生还需提供:

(1)硕士学位论文,1份全稿、6份简介(包括中文扉页、摘要、目录)

    (2)在校或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7份,原件)

    (3)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7份)

请将原件和复印件分开、按顺序、成套整理好。

 

四、拟录取规则

1、按照学科方向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为300分:专业测试100分,综合面试100分,导师组评价100分)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综合考核总成绩在180分以下(不含180分)、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低于120分(不含120分)、导师评价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政审或体检(所有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通过复试的考生,因受导师招生指标限制而不能录取的,可以允许其在相同学科方向、专业内选择其他导师进行调剂录取。原则上,考生不能跨学科、专业和跨学院(系)调剂录取,招生指标由接收导师提供。

 

五、递补录取原则

如果拟录取考生在复试结束后拟录取上报之前放弃报考,按照考试总分从高到低递补录取;如果遇到总分同分情况,以综合面试分数高者拟录取。

 

六、其他

1、入校方式:考生凭进校短信和身份证件入校,距离学院最近校门为东川路600号校门。

2、咨询联系:李老师,021-34206631,xinli@sjtu.edu.cn

 航空航天学院

2023年5月22日

 附: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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