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航空航天学院2021级全日制博士招生通知(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1-03-15 

凡准备报考我院2021级申请-考核制考生(第二批),报名前,请认真阅读上海交大研究生院《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及本通知,完成研究生院规定的网上报名程序。

研究生院招生网址:http://yzb.sjtu.edu.cn/

一、招生计划  

招生学科名称

计划招收人数

计划指标

专项指标

新增与计划外指标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学术型博士)

0

1(国际联培)

待定

 

注:最终录取名额以研究生院批准为准。

 

二、申请-考核考生的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要求。

4、外语水平一般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新TOEFL ≥ 90分,IELTS ≥ 6.0分,参加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50分。不符合学校和学院规定的外语水平要求者,可在2020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报名,选择参加2021年3月13日举行的“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符合要求者可进入院系申请考核的后续流程。

5、须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1)双一流学校或者双一流学科航空航天相关专业前35%的学生;

(2)原985院校航空航天相关专业排名前35%的学生;

(3)原211高校航空航天相关专业排名前20%的学生;

(4)其他院校航空航天相关专业排名前5%的学生或者专业排名第一;

(5)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特殊学术专长的考生。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在报名前,联系好导师。

2、申请人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至4月20日。

3、学院组织“遴选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遴选,通知遴选合格的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4、学院组织综合考核,一般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导师(组)评价。

5、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6、拟录取博士生为秋季入学。

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在网上提交复试时按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下载),复试时携带原件。

2、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复试时携带原件和复印件。

3、录取为全日制的博士生须辞职且全脱产学习,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意见,其中一封必须是硕士导师,推荐专家通过系统提交。(注:推荐信不需要携带纸质版,采用推荐信系统,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推荐人的信息和邮箱,系统自动发送邮件。)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认证报告,复试时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籍认证报告。

6、身份证,复试时携带原件和复印件 。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8、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9、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新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位证书等)。

10、获奖证书复印件。

11、在校或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

考生在申请前应先咨询报考院系,并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四、综合考核

学科初审专家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认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名单,同时初审结果及时告知申请人,并在学院网站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直接进入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考核分为专业测试(笔试)、综合面试与导师评价三个环节,每个环节各100分,总分300分。专业测试按照所报导师方向命题;综合面试主要针对考生外语能力、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测评;导师评价指导师针对考生提交的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进行评价。

复试具体时间,请考生关注上海交通大学和学院官方通知。

 

五、录取原则

1、按照学科和所报考导师的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为300分:专业测试100分,综合面试100分,导师组评价100分)进行排序。

2、导师按照其本年度博士生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综合考核单科成绩低于60分以下,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总成绩在180分以下(不含18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政审或体检(所有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5、通过复试的考生,因受导师招生指标限制而不能录取的,可以允许其在相同学科、专业内选择其他导师进行调剂录取。原则上,考生不能跨学科、专业和跨学院(系)调剂录取,招生指标由接收导师提供。

 

六、监督

我院博士招生工作在学校的指导和监督下由航空航天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

 

七、其他事项

1、学籍和学位认证:

(1)学籍认证报告: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籍认证报告”);

(2)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学位认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位认证报告”;

(4)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

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2、录取为全日制的博士生须辞职且全脱产学习,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八、咨询电话与邮箱

黄老师(全日制):  021-34206631, huangsufeng@sjtu.edu.cn

 

 

                                                                                                     航空航天学院

202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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