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奖学金通知】航空航天学院2019-2020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1 

各位研究生同学:

航空航天学院2019-2020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现正式启动,请大家按下列材料进行准备。具体条例、申请表格等材料见附件。此次奖学金安排如下:

1.评审办法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评审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行本年度奖学金评审。

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评审年度和所有评审材料的认定期限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申请者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 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申请人需达到以下学业、科研和社会服务基本要求:

(一) 学业成绩:

1、 硕士生:GPA 源课程学绩点不低于 3.3 ;科研能力较强,论文开题、中期答辩等培养环节进展正常;

2、 博士生:按照培养计划课程学习;科研能力较强,论文开题、中期答辩等环节进展正常。

(二)科研成果:国家奖学金申请需至少在评审年度内在发表论文一篇或专利一项。不满足此项要求的学生仅可参评专项奖学金。

(三)社会服务:国家奖学金申请者需承担一定量的社会服务(包括:社会实践、公益服务、学院或导师指派的社会服务任务,学校委派的挂职锻炼,西部计划,辅导员,学生干部等)。社会服务为门槛要求,不计入总分,但不满足此项要求的学生仅可参评专项奖学金。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在校期间受到过各类违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2、评审年度内受到各类处分或院校通报批评的;

3、在校期间违反学校学业学术诚信守则者;

4、评审年度内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或参与校际交流项目在境外学习的除外;

5、评审年度内有课程不及格(包括 GPA 源课程和非 GPA 源课程);

6、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参评资格;

7、无故不参加奖学金颁奖仪式或有违背给奖学金协议内容的行为者;

8、中共党员在评审年度内 考核不合格(注:学生党员考核办法见《航空航天学院学生党建工作手册》)。

      2.递交材料内容

有意向申请奖学金的同学请通过链接:

https://ssc.sjtu.edu.cn/f/f5fa4b07进行申请。本次申请采用线上模式,签字后的附件6或附件7上传至链接后,请交至学工办211室(其他材料无需提交纸质版)

3.截止时间

申请与递交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7日(周一)中午12:00

4.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为021-34206320,联系人:杲光伟、高瑾。

因email等书面解释难免出现歧义或未尽事宜,故仅接受电话咨询。

5.信息发布

在对申请人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在学院主页www.aero.sjtu.edu.cn上进行申请材料公示。

6.申请须知

(1)此次奖学金评审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不包括研究生按月发放的学业奖学金)评审;

(2)2020级硕士生、博士生(硕博连读除外)因刚入学、没有学业表现,故原则上不在此次评审范围、没有申请资格。2020级博士生中的硕博连读学生,必须以博士生身份进行申请;

(3)申请者的各项信息将进行公示,不能接受公示条款的申请人,不列入评审;

(4)硕士生的成绩单不用申请人自行打印,学院将统一打印,硕士生绩点后期将统一由学院教务办提供;

(5)申请时无需注明申请奖项,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依照申请人的得分排名和学院所获得的名额,从高到低首先确定国家奖学金的面试名单;国奖名单确认后,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发布(可能分批次)各专项奖学金相关信息,由学生自行决定是否申报本批次奖学金以及申报何种奖学金,并填写奖学金志愿。(有特殊申请要求的奖学金,另行附加通知。)

 

 

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学生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列表:
1、附件-《上海交通大学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评审细则》
2、附件1- JCR期刊分类查询方法
3、附件2-《EI及SCI检索方法》
4、附件3-《2018年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
5、附件4-《上海交大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2018版》
6、附件5-《2017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分类》
7、附件6-《2020年上海交通大学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硕士)》
8、附件7-《2020年上海交通大学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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