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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关于评选2020届秋季市、校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5  阅读次数:-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继续开展评选“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及“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校继续在2020届秋季毕业研究生中评选市、校优秀毕业生,其中市优1名,校优5名。现将我院评选2020届市、校优秀毕业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上海交通大学航空航天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例由往年版本,经审议通过后公布;(详见附件:航空航天学院2020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例)。

(2)申请要求:完成全部本科生培养计划内课程的学习(通过毕业资格审查),成绩优良,已修核心学位课程学积分排名位于年级前50%;开题报告或毕业论文进展正常。在读期间无违规违纪,不超过一门的挂科记录且已重修完毕;在校期间原则上应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奖学金等各类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所有符合参选条件且有意愿参选2020届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或校优秀毕业生的同学须填写:

电子版材料2020年4月30日(周四)16:00前,填写《航空航天学院2020届市、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申请表》,及所有的附件证明材料(每一项都需要证明材料)将电子版压缩包命名为“姓名+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发送至 aeroxsgz@126.com逾期一概不接受任何材料。

纸质版材料:申请表(表格较长,打印时可适当删除没有填写的列)及所有的附件证明材料(每一项都需要证明材料,装订好)于返校后通知时间,交至航空航天学院A211学生工作办公室。

(3)学院之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学院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优秀毕业生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实名申述,评审委员会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4)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需在公示结束后,按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凡不按要求提供材料者,将被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

 

 

附件列表:

  1. 航空航天学院2020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例
  2. 附件一:就业核心单位信息统计表-航空航天学院
  3. 附件二:JCR期刊分类查询方法
  4. 附件三:EI及SCI检索方法
  5. 附件四:2018年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
  6. 附件五:上海交大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2018版
  7. 附件六:航空航天学院2020届秋季市、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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