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指南
【规章制度】关于评选2020届春季市、校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5  阅读次数:-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继续开展评选“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及“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沪交内(学)[2019]49号)的要求,我院继续在2020届春季毕业研究生中评选市、校优秀毕业生。博士的市优毕名额1名,校优毕名额3名。硕士市优毕名额3名,校优毕11名。现将我院评选2020届春季市、校优秀毕业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航空航天学院2020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例由航空航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议通过后公布;(详见附件:航空航天学院2020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例)

  (2)所有符合参选条件且有意愿参选2020届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或校优秀毕业生的同学,需在2019年11月22日17:00前填写附件七:《航空航天学院2020届市、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申请表》,将电子版命名为“姓名+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发送至aeroxsgz@126.com,并将纸质版申请表(表格较长,打印时可适当删除没有填写的列)及所有的附件证明材料(每一项都需要证明材料)于11月22日17:00前,交至航空航天学院A211学生工作办公室,逾期一概不接受任何材料。

  (3)学院之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学院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优秀毕业生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述,评审委员会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4)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需在公示结束后,按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凡不按要求提供材料者,将被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

 

附件列表:

  1. 航空航天学院2020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例
  2. 附件一:就业核心单位信息统计表-航空航天学院
  3. 附件二:2020QS世界一流大学排名前100
  4. 附件三:JCR期刊分类查询方法
  5. 附件四:EI及SCI检索方法
  6. 附件五:2018年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
  7. 附件六:上海交大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2018版
  8. 附件七:航空航天学院2020届市、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申请表

上海交通大学航空航天学院 版权所有

网站邮箱:SJTUSAA@sjtu.edu.cn

技术支持:维程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