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公告
【奖学金通知】2019年度凯原奖学金申请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8  阅读次数:-

各位同学: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共意识,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廖凯原基金会特在我校设立“凯原励志奖学金”,现将本年度凯原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名额分配

授予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凯原励志奖学金”, 在全校范围内(除凯原法学院外)共奖励40名学生,我院可推荐候选人1名(仅限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参加校级评审

二、奖励金额

每人2万元。

申请人资格:

凡在“上海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登记的上海交通大学在册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具有“凯原励志奖学金”的申请资格,但在申请时前一年的2月1日至申请年的1月31 日期间(以下简称“评选年度”)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

(一)考试不及格的;

(二)受纪律处分或仍处于处分考察期内;

(三)因公派出国、中止学业或者休学等原因离校的;

(四)延期毕业的,但下列两种情除外:

1、优秀博士生学位论文基金获得者;

2、因公派出国等其他特殊情况延期毕业,经由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同意的。

三、提交材料

(一)《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学院盖章)和个人申请书,纸质版;

(二)《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命名为“学院+学历+姓名+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如航空航天学院硕士张三的申请表文件名为“航空航天学院硕士张三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三)经由学院教务部门盖章的包括评选年度在内的历年成绩单 (注:“评选年度”为申请时前一年的2月1日至申请年的1月31日期间,下同);

(四)在评选年度发表的科研成果(学院盖章);

(五)在评选年度获得的奖项材料(学院盖章);

(六)足以证明申请人品学兼优的其他书面材料(学院盖章);

(七)《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学院盖章);

(八)《上海交通大学2019年度奖学金通用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学院盖章);

(九)自我展示PPT(具体情况后文说明,有模板)。

四、提交时间和提交方式

(一)提交时间:2019年5月13日下午17:00前;

(二)提交方式:纸质材料提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a211室;电子版材料请打包以”姓名+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材料“命名发至学工办邮箱aeroxsgz@126.com。

五、评审安排

(一)根据学生申请情况组织院级评审,评选出1名品学兼优的学生作为候选人参加校级评审;院级评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校级评审为40:60差额,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他

(一)自我展示PPT制作要求:第一页为候选人基本情况及照片,后三页展现学习(需提供绩点)、科研、学生工作、公益活动及综合能力。

(二)“凯原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不再参加本年度其他奖学金的评审(包括国家奖学金)。

 

特此通知。

联系人:

李灿老师,021-34206320;马德川,15821116073(同微信)

 

附件:

[1] 附件1-1 【模板】2019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样表)

[2] 附件1-2  2019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3] 附件2-1 【模板】2019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样表)

[4] 附件2-2  2019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

[5] 附件3 上海交通大学2019年度奖学金通用汇总表

[6] 附件4 上海交通大学奖学金申请书模板

[7] 附件5  2019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励志奖学金展示PPT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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