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公告
【研究生奖学金】航空航天学院2017-2018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7  阅读次数:-

各位研究生同学:

        航空航天学院2017-2018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现正式启动,请大家按下列材料进行准备。具体条例、申请表格等材料请查收附件。此次奖学金安排如下:

        1、评审办法:

        详见附件:《2018年上海交通大学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评审细则》,后面简称《细则》《细则》今年进行了重大修订,请务必仔细阅读

        2、材料递交内容

        有意向申请奖学金的同学需递交

        书面材料:硕士生填写附件6:《2018年上海交通大学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硕士)》;博士生填写附件7:《2018年上海交通大学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博士)》。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均需提交奖学金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

        电子版材料:硕士生为附件6:《2018年上海交通大学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硕士)》;博士生为附件7:《2018年上海交通大学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博士)》。

        3、材料递交时间

        电子版、书面版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912日(第一周周三)下午16:30,递交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

        4、材料递交方式

        书面材料:递交至航空航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A211)李灿老师处。

        电子版材料:发送邮件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邮箱:aeroxsgz@126.com,发送时文件打包命名为:姓名+学号+研究生奖学金评定。

         5、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为021-34206320,联系人:李灿、马德川。因email等书面解释难免出现歧义或未尽事宜,故仅接受电话咨询。

        6、信息发布

        在对申请人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在学院主页www.aero.sjtu.edu.cn上进行申请材料公示。

        7、申请须知

(1)此次奖学金评审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不包括研究生按月发放的学业奖学金)评审;

(2)2018级硕士生、博士生(硕博连读除外)因刚入学、没有学业表现,故原则上不在此次评审范围、没有申请资格。2018级博士生中的硕博连读学生,必须以博士生身份进行申请;

(3)申请者的各项信息将进行公示,不能接受公示条款的申请人,不列入评审;

(4)硕士生申请资格严格遵循学业条件限制,即GPA源课程学绩点≥3.3

(5)硕士生的成绩单不用申请人自行打印,学院将统一打印,硕士生绩点后期将统一由学院教务办提供;

(6)上交书面材料时,请务必注意递交书面版的申请表和各项论文、专利、获奖的证明材料(请严格按照《细则》内的相关要求提交证明材料),申请表必须经由导师审核并签字

(7)申请时无需注明申请奖项,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依照申请人的得分排名和学院所获得的名额,从高到低首先确定国家奖学金的面试名单;国奖名单确认后,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发布(可能分批次)各专项奖学金相关信息,由学生自行决定是否申报本批次奖学金以及申报何种奖学金,并填写奖学金志愿。(有特殊申请要求的奖学金,另行附加通知。)

 

 

                  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学生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九月七日

 

 

附件列表:

1、附件-《2018年上海交通大学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评审细则》

2、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SCI奖励期刊分类目录(2014-2016)》

3、附件2-《EI及SCI检索方法》

4、附件3-《2018年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

5、附件4-《上海交大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2018版》

6、附件5-《2017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分类》

7、附件6-《2018年上海交通大学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硕士)》

8、附件7-《2018年上海交通大学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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