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公告
【困难生认定】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经济困难生认定申请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5  阅读次数:-

各位同学:

        2017-2018学年秋季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以下简称“认定”)于2017年9月15日正式开始。

        面向对象:新入学的2017级学生;原先不在库,但需要新申请的老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在库老生(系统显示全部审核通过)无需再次申请。

        申请时间:9月15日凌晨0:01-9月20日下午16:00同学可登陆http://affairs.sjtu.edu.cn/ ,进行“认定”的网上申请。请使用个人jaccount账号登录申请,学生填写操作指南参见附件1。 

        线下必须同步完成《家庭及经济情况调查表》的填写和民政部门盖章(线下表格在申请贷款或助学金过程中为必需材料,请同学们认真完成)。纸质版表格见附件。

        我们建议同学们先完成纸质版的填写以及民政部门盖章,随后根据纸质版表格内容进行网上申请。同时可以将纸质版表格的照片或扫描件上传,以备将来使用。

        院系审核:学院将对家庭收入、学费等信息填写不符合要求的同学,退回本人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可再次提交申请,学院审核阶段过后将无法再次修改或申请,请同学认真对待。

       校级复审:校学生事务中心将对照纸质材料,进行在线审核。审核完毕后,学生可自10月10日后,在学生事务中心网站上查询审核结果。

       注意事项(必读)

        1、通过困难生评定才可在秋季申请助学金,请同学认真对待,认真阅读填写指南后进行申请。对于填写信息不诚信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学生手册进行处理。

        2、为保证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在最大范围内的公平公正,学生在线填写本人支出中,学费最高限额为:本科生6500,硕士8000,博士10000;每年实际学费超过相应阶段学费的学生在此处请按照上述的最高限额填写,不足上述最高限额的按实际学费填写。例,如一名本科生学费为5000,则应实际填写5000;如为12000,则应填写6500;一名硕士生学费如为12000,则应填写8000;博士生如无需交学费,则填写0。如填写错误,将影响最后的评定结果,导致同学此次无法通过认定。

        3、除学费一项外,其他内容必须确保网上填列的信息与纸质版一致。院系、学校两级审核中将重点审核一致性问题,对于网上信息与纸质版信息不一致的,原则上将不予通过认定。

        4、若纸质版表上有进行涂改,需要在涂改部分上盖民政部红章,以保证信息修改的有效性。

        5、纸质版表格上由于民政部门盖章政策收紧等原因无法盖章,可提供高中学校的证明材料或所在村、镇的证明材料

 

        在填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邮件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aeroxsgz@126.com,或学校学生事务中心助学部zhuxuebu@sjtu.edu.cn,联系时请在邮件中留下姓名、学号以及联系方式,以便负责人及时与你取得联系。

 

航空航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

1、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填报指南

2、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家庭及经济情况调查表(本科生)

3、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家庭及经济情况调查表(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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