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公告
【研究生奖学金】航空航天学院2016-2017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0  阅读次数:-

各位研究生同学:

        航空航天学院2016-2017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现正式启动,请大家按下列材料进行准备。具体条例、申请表格等材料请查收附件。此次奖学金安排如下:

        1、评点办法:

        详见附件1《2017年上海交通大学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评定办法》。

        2、材料递交内容

        有意向申请奖学金的同学需递交

        书面材料博士生填写附件2:《2017年上海交通大学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博士)》;硕士生填写附件3:《2017年上海交通大学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硕士)》。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均需提交奖学金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

        电子版材料博士生为附件2:《2017年上海交通大学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博士)》;硕士生为附件3:《2017年上海交通大学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硕士)》。

        3、材料递交时间

        电子版、书面版申请材料递交截止到9月15日(第一周周五)下午16:30,递交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4、材料递交方式

        书面材料:递交至航空航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1211)汪璟琳老师处。

        电子版材料:发送邮件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邮箱:aeroxsgz@126.com,发送时文件名称格式为:申请人姓名+学号+研究生奖学金评定。

         5、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为021-34206320,联系人:汪璟琳老师。因email等书面解释难免出现歧义或未尽事宜,故仅接受电话咨询。

        6、信息发布

        在对申请人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在学院主页www.aero.sjtu.edu.cn上进行申请材料公示。

        7、申请须知

(1)此次奖学金评审指国家优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不包括研究生按月发放的学业奖学金)评审;

(2)2017级硕士生、博士生(硕博连读除外)因刚入学、没有学业表现,故不在此次评审范围、没有申请资格。2017级博士生中的硕博连读学生,必须以博士生身份进行申请;

(3)申请者的各项信息将进行公示,不能接受公示条款的申请人,不列入评审;

(4)硕士生申请资格严格遵循学业条件限制,即学位课绩点。2015级硕士的学位课绩点≥2.3,2016级硕士的学位课绩点≥3.0

(5)硕士生的成绩单不用申请人自行打印,学院将统一打印,硕士生绩点后期将统一由学院教务办提供;

(6)上交书面材料时,请务必注意递交书面版的申请表和各项论文、专利、获奖的证明材料(请严格按照附件1内的相关要求提交证明材料),申请表必须经由导师审核并签字

(7)申请时无需注明申请奖项,学院将根据成绩总分排名和奖金金额等级对应授予。(有特殊申请要求的奖学金,另行附加通知)

 

 

                  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学生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日

 

 

附件列表:

1、附件1-《2017年上海交通大学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评定办法》

2、附件2-《2017年上海交通大学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博士)》

3、附件3-《2017年上海交通大学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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