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公告
【兵役登记】关于开展2017年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9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现将2017年在校学生兵役登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具有我校学籍的适龄男生。年龄条件如下:

        1、本科在校生:18至22周岁(1995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2、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校研究生:24周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

        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不参加兵役登记。

二、程序方法

        2017年6月30日前,所有适龄男生(无论是否报名参军)均须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兵役登记(只登记、不下载、不打印)

        网上填写兵役登记信息时:

        ①“学校所在地”、“参军信息---选择应征地”栏目选择“上海-市辖区-徐汇区-上海交通大学”。

        ②填写完“参军信息”后,继续进行如下选择:如有参军报名意愿,点击“兵役登记并参加2017年应征报名”选项;如无参军报名意愿,点击“仅兵役登记,不参加2017年应征报名”。

        另:上海户籍适龄男生,除进行网上兵役登记外,还需要持《上海市公民兵役证》到学校武装部204室年审。

三、法律责任

        进行兵役登记是公民的法定义务。凡不参加当年网上兵役登记的适龄男生,均不能被推荐、确定为预征对象,不能征集入伍,有关部门和单位也不能受理其就业、就学、出境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申请。适龄男生如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阻碍适龄学生参加兵役登记,经教育不改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参军报名咨询

   参军报名地点: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1211时);学校武装部2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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