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
2016年航空航天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公示
发布时间:2016-04-18 

一、招生计划

招生学科名称

招生导师姓名

已录取博士生情况

剩余博士生招生计划

(含追加计划)

推免直博

    硕博连读

申请-考核

控制科学与工程

肖  刚

3

4

11

1

 

二、复试分数线

学科类别

外国语成绩

专业基础课成绩

理工农生类

55

60

 

三、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4月27日(周三)上午9:30(笔试)

              4月27日(周三)下午1:30(面试)

笔试地点: 空天楼1210教室

面试地点: 陈瑞球楼410教室

复试总分:300分

1、笔试

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和实际动手能力等。(100分);
2、面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学习动机、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以及考核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能力和专业外文阅读水平等,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个人品性、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成绩满分为200分。主要内容包括:

(1)考核考生的外语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100分);
(2)导师对考生的综合评价(100分)。

3、体检

4月28日上午 复试体检,闵行校医院,具体参见研究生院通知

4、资格审查

4月27日下午,学院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核验。考生需提交材料至空天院1209办公室,清单如下:

①准考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原件及1份复印件);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1份复印件)。

a.历届生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应事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历认证。

b.应届生需提交: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应事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籍验证。

c.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应事先办妥认证手续。

④《考生报名登记表》(网报打印)、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两封推荐信(密封签字)、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明等。

 

  • 录取原则

1.按照学科和所报考导师的考生(包括公开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的初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及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之和进行排序。其中,硕博连读的考生仅以复试成绩排序。

2.导师按照其本年度博士生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复试总成绩在180分以下(不含18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政审或体检(所有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5.通过复试的考生,因受导师招生指标限制而不能录取的,可以允许其在相同学科、专业内选择其他导师进行调剂录取。原则上,考生不能跨学科、专业和跨学院(系)调剂录取,招生指标由接收导师提供。

 

  • 注意事项

1 复试总成绩在180分以下(不含18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 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 拟录取的考生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

4 其他事宜参照学校复试工作指导意见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上海交通大学航空航天学院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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