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
SJTUSAA-UTITS双硕士学位联合培养项目
发布时间:2013-03-11 

一、         总则

1、              为了落实上海交通大学对各学院的国际合作工作要求,配合校领导与多伦多大学签署的校级合作协议,扩大上海交通大学航空航天学院(以下简称SJTUSAA)的国际影响,提高SJTUSAA整体办学水平和科研实力,SJTUSAA与多伦多大学航空航天研究所(以下简称UTIAS)签署了全面合作备忘录和双硕士学位联合培养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协议。

2、              本项目面向SJTUSAA每年招收的免试入学和考试入学的工学硕士和全日制工程硕士所有学生;

3、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项目招收的所有学生的招生和管理。

4、              本管理办法从2013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二、         招生指标的管理

5、              SJTUSAA每年从研究生院分配的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中拿出若干个(2013年为5个)用于本项目,其余指标按照SJTUSAA研究生招收指标分配原则分配,并另文发布。

6、              在每年硕士研究生面试前,单独组织报名参加本项目的学生面试。录取的基本要求是达到SJTUSAA硕士生面试基本分数线、并且主动申请参加本项目、并且英语成绩已经或者即将达到本项目要求、并且有能力承担本项目在外的学习与生活开销。

7、              本项目招生录取过程中没有用掉的指标,放回到研究生招生指标中,按原规定统一分配。

8、              如果本项目获得研究生院追加招生指标额度,则该额度也纳入到研究生招生指标中,按原规定统一分配。

9、              通过本项目单独面试的研究生将收到针对本项目的录取通知书,学制2.5年~3年,如果不能在一年内获准放行去多伦多大学空天所,则学制将延长至3年。

10、         研究生在收到书面录取通知前,需要学院、导师和学生签订三方协议。

11、         本项目招生指标优先由校国际合作种子项目支持的研究生导师申请培养。

12、         如果本项目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在入学一年内(含一年)不能实现去UTIAS学习一年的目标,则该生对应的指标从其导师下一年度的招生指标中扣除。

三、         学生管理

13、         SJTUSAA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本项目参与学生的招生、学籍、培养、学位等在读期间全过程管理;思政秘书负责本项目参与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和日常管理。

14、         本项目参与学生在学分、发表文章和学位论文等方面的要求与其他同类型同学一致。

四、         其它

15、         本管理办法于2013311日发布,有效期限三年。

上海交通大学航空航天学院 版权所有

网站邮箱:SJTUSAA@sjtu.edu.cn

技术支持:维程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