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一级学科 |
已录取人数 (含推免直博、硕博、入学申请) |
拟录取人数 (含追加指标) |
力学 |
8 |
2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6 |
2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3 |
0 |
二、复试分数线
按一级学科公布复试分数线。
学科类别 |
外国语成绩 |
专业基础课成绩 |
理工农生类 |
50 |
55 |
三、复试名单
准考证号 |
姓名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报考博导或方向 |
外国语成绩 |
专业基础课成绩 |
20150120 |
蔡纪源 |
081100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胡士强 |
65 |
71 |
四、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4月24日上午9点
复试地点:空天院4楼会议室
1、笔试
(1)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和实际动手能力等。(200分);
(2)考核综合素质: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的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个人品性、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100分);
(3)考核考生的外语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100分);
(4)导师对考生的评价(100分)。
2、面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学习动机、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以及考核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能力和专业外文阅读水平等,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个人品性、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包括:
知识背景: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成绩、知识结构,毕业学校的学术差异等;
科研能力:科研工作、论文发表、获奖等情况、科研潜力;
外语水平: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水平;
综合能力:政治思想、创新、表达、合作精神、身体状况、特长、专家推荐意见等;
3、体检
4月23日上午 复试体检,闵行校医院,具体参见研究生院通知
4、资格审查(提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具体要求)
4月23日下午,学院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核验。考生需提交材料至空天院1214办公室,清单如下:
①准考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原件及1份复印件);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1份复印件)。
a.历届生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应事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历认证。
b.应届生需提交: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应事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籍验证。
c.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应事先办妥认证手续。
④《考生报名登记表》(网报打印)、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两封推荐信(密封签字)、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明等。
五、 录取原则
1.按照学科和所报考导师的考生(包括公开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的初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及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之和进行排序。其中,硕博连读的考生仅以复试成绩排序。
2.导师按照其本年度博士生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复试总成绩在180分以下(不含18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政审或体检(所有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5.通过复试的考生,因受导师招生指标限制而不能录取的,可以允许其在相同学科、专业内选择其他导师进行调剂录取。原则上,考生不能跨学科、专业和跨学院(系)调剂录取,招生指标由接收导师提供。
六、 注意事项
1 复试总成绩在180分以下(不含18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 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 拟录取的考生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
4 其他事宜参照学校复试工作指导意见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航空航天学院教务办公室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