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空天院学院学位委员会2013年第三次会议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10 
空天院学院学位委员会2013年第三次会议,将于9月16日召开,请各位答辩秘书将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于9月13日前提交教务办。9月学位评审,准备时间非常紧凑,请注意时间节点,逾期提交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航空航天学院
2013年9月10日
 附答辩秘书须知:
参加本次学位评审的研究生的申请材料,必须在9月13日之前交到教务办。请各位答辩秘书务必配合。申请材料要求如下:
(博士申请直接提交给学科)
 
一、申请硕士学位:
学术型:
1、论文一本(封面上必须填写清楚论文题目、学科专业、作者姓名、指导教师、答辩日期,论文前面有学生、导师签名,原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后面有在读期间发表论文清单)
2、硕士学位申请表(装订成册)
3、本人签名的授予学历硕士人员登记表
4、在读期间已发表论文(封面+目录+文章第1页)(复印件,1份)   录用论文(录用通知+文章全文)(复印件,1份)(会议:需提交参加会议的注册证明材料)
5、评阅意见书(2份)
6、决议书(1份原稿)
7、表决票(3-5份)(靠左对齐,均匀粘在一张A4纸上)
9、答辩记录
 
全日制工程硕士:
⑴ 表决票(3-5份)(其中:企业高工一份);
⑵ 答辩记录(1份);
⑶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专业学位)(2份)(其中:企业高工一份);
⑷ 答辩决议书(原件,1份)(复印件,5份);
⑸ 人员信息表(1份);
⑹ 硕士学位申请表(专业学位)(1份);
⑺ 学位论文(1本);
⑻ 在校发表论文情况表(1份);
⑼ 专业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3-5份)(其中:企业高工一份);
⑽ 已发表论文(封面+目录+文章第1页)(复印件,1份)  或    
录用论文(录用通知+文章全文)(复印件,1份)(会议:需提交参加会议的注册证明材料);
⑾ 工硕生所在实习工作单位提供的与本论文有关的科研工作鉴定意见并盖公章(1份)。
 
 
二、申请博士学位——直接提交给学科
1、论文一本(封面上必须有论文题目、学科专业、作者姓名、指导教师、答辩日期,论文前面有学生、导师签名,原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后面有在读期间发表论文清单)
2、博士学位申请表(装订成册)
3、本人签名的授予学历博士人员登记表
4、在读期间已发表论文(封面+目录+文章第1页)(复印件,1份)   录用论文(录用通知+文章全文)(复印件,1份)(会议:需提交参加会议的注册证明材料)
5、通讯评议及评阅意见反馈表、盲审评阅意见书(2份)、明审评阅意见书(装订一起)
6、答辩决议书((1份原稿,5份复印件答辩秘书须签字
7、表决票(5-7)(靠左对齐,均匀粘在一张A4纸上)
8、答辩记录(与决议书复印件装订在一起)
9、预答辩意见书
10、指导教师评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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