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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航空航天学院科研成果特长生推免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0-09-25 

      为了在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中选拔具有科研成果特长的学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根据《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基本条件:
1、我院2017级应届本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
4、必须修完前三学年执行计划中的课程;且在学习期间仅允许一门课程(不包括二专课程和个性化模块课程)有不及格记录,但该课程必须在前三学年中已重修通过或参加重修免修考通过;

5、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须不低于 425 分或通过学校组织的推免英语资格考试(或托福成绩不低于 90 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 6.0 分);

6、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创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且符合下列条件:以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个人为独立作者或第1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SCI、EI论文或核心期刊论文。
二、推荐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提供能够说明其科研成果特长的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与公示。确定符合条件学生名单,并公示申请学生材料;
3、学院专家组确定专项加分分值。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等内容进行综合考核,组织学生公开答辩,专家评议并实名打分(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科研成果专项加分最高分不超过3分。
三、时间安排

1、9月25日,向学生公布《2021年航空航天学院科研成果特长生推免工作办法》并公示到学院网站;

2、9月25日,学生提交说明其科研成果特长的证明材料;

3、9月27日,根据学生申请组织答辩,公示答辩结果。

四、专家审核工作小组

组长: 陈方

副组长:葛阳

组员:王福新、邵晓巍、陈秀华、朱丽明
五、 其它事项:

对已获得科研成果加分免试推荐资格的学生,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免试推荐资格:

1、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上海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1 至 3 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2、最后一学年出现不及格课程(不包括二专课程及个性化模块课程)或未能通过 2021年毕业资格审核;

3、最后一学年有违法违纪、考试舞弊行为或受到校纪校规处分;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 B-及以下;

5、最后一学年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注:本办法解释权归上海交通大学航空航天学院所有。

 

航空航天学院

2020年9月25日

上海交通大学航空航天学院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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