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凯原励志奖学金】航空航天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3 

各位同学: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共意识,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廖凯原基金会特在我校设立“凯原励志奖学金”,现将本年度我学院凯原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名额分配

        每年授予100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凯原励志奖学金”,(即申请学生需在“上海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我院分配到的候选人提名名额为:本科1名,硕士0.5名,博士0.5名,总计2名。

二、奖励金额

        每人1.25万元。

三、学院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凯原励志奖学金”的评选一般于每年3月启动,当年6月完成;

        (二)有意向申请该奖学金的同学,须在3月28日前,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三)各学院成立相应的评审组织,于4月3日前完成学院评审,并按规定报送材料;

        (四)学校初评委员会以现场面试的方式从各院系上报的92名候选人中选出60名获奖人和5名候补获奖人确定;

        (五)凯原励志奖学金终评委员会审核确定60名获奖学生。

四、上报材料

        (一)《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和个人申请书;

        (二)《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命名为“学院代码+学历+姓名+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如航空航天学院学院硕士张三的申请表文件名为“413硕士张三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三)经由学院教务部门盖章的包括评选年度在内的历年成绩单(该项由学工办统一联系学院教务办索取,不需要学生单独提供);

        (四)在评选年度发表的科研成果(注:“评选年度”为2016年2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期间,下同);

        (五)在评选年度获得的奖项材料;

        (六)足以证明申请人品学兼优的其他书面材料;

        (七)《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学生填写个人一行即可,后期由学院汇总);

        (八)面试展示PPT,要求长度为4页,第一页为候选人基本情况及照片,后三页展现学习(需提供绩点) 、科研、学生工作、公益活动及综合能力。

        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务必于3月28日中午12:00前将所有材料纸质版送交学生工作办公室(空天大楼1211办公室)。将《申请表》、《汇总表》电子版、PPT发送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邮箱aeroxsgz@126.com。请将相关材料打包并命名为“姓名+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人”。咨询电话:021-34206320。

五、其他

        (一)具体请见《上海交通大学凯原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二)“凯原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不再参加当年秋季专项奖学金的评审,但支付学费和生活费有困难的学生可参加助学金的评审。

特此通知。

 

上海交通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23日

附件1:《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附件3:《上海交通大学凯原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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